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按照国家法律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目标,完成检察工作任务。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四)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抗诉,提出公益诉讼。
(五)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七)对检察工作中具体运用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开展检察技术工作,受理技术取证、文证审查、检验鉴定、重新鉴定工作。
(九)负责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司法警察及其他检察人员;管理机关干部和事业人员。
(十)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组织检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县人民检察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有关司法救助工作。
(十四)负责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宕昌县人民检察院是部门预算编制单位。中央政法编制人数28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5人,离退休人数12人、聘用制书记员12人。单位共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决算表见附件1:宕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89.1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3.22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是2022无两房建设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6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02万元,占94.63%;其他收入57.41万元,占5.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4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04万元,占72.64%;项目支出257.96万元,占27.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47.8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5.12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2022无两房建设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91万元,下降11.46%。主要原因是2022无两房建设项目资金。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0.78万元,支出决算为79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年末考核未完成结转至下年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47万元,支出决算为3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控制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29万元,支出决算为2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控制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74万元,支出决算为5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控制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3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有政策性増资,各类社保资金也按比例有所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9万元,下降17.66%,主要原因是2022年维修费和委托业务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8万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是2022年维修费和委托业务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召开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53.75%,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外出培训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9.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1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全年预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是2022年对使用年限到期的2辆警车进行了维修,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出国(境)事项,支出费用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1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全年预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是2022年对使用年限到期的2辆警车进行了维修,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全年预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无新购车辆计划,无此类款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13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全年预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是2022年对使用年限到期的2辆警车进行了维修,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支出为零,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支出为零。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2年宕昌县人民检察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的自评。
2022年院整体预算支出94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03万元,占总支出的72.64%,项目支出257.96万元,占总支出的27.36%。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基本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 95.63分。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与稳定。二是强化了诉讼监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三是有力落实从严治检责任。
详见附件2:宕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6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2万元,执行数为177.96万元,完成预算的70.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案件办理数年度指标不低于100件,全年办理案件三百多件;走访民营企业年度指标不少于30家,全年走访20家;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年度指标不低于8次,全年达到8次;监督立案数年度指标不低于3件,全年达到2件。二是质量指标,案件结案率年度指标不低于100%,全年达到100%;装备采购合格率年度指标达到100%,全年达到100%。三是时效指标,资金使用及时;新闻报道时效年度指标不超过5天,全年平均不超过5天。四是社会效益指标,办案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装备购置采用节能环保产品,设备节能环保率年度指标不低于95%,全年达到100%。五是可持续影响指标,跨部门协同度提高;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全院干警满意度年度指标不低于95%,全年达到100%;办案人员满意度年度指标不低于95%,全年达到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业务水平的限制在绩效目标设置上不够合理;二是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有一定偏差,造成绩效指标自评得分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二是保证合理做好预算,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立足我院实际进一步提高年度指标值预估准确性。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保障办公区域计划取暖面积年度指标为2431平方米,全年为2431平方米;普法宣传讲座年度指标不低于6次,全年达到6次。二是质量指标,执法车辆配备率年度指标达到100%,全年达到100%;相关宣传知晓率年度指标不低于95%,全年达到100%。三是时效指标,执法车辆维保及时。四是成本效益指标,“三公”经费控制率控制在预算以内;相关费用报销不高于相关规定标准。五是社会效益指标,公益诉讼宣传次数年度指标不低于5次,全年达到5次;办公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六是可持续影响指标,队伍建设良好。七是满意度指标,来访人员满意度年度指标不低于95%,全年达到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上还不够精细,年度指标值预估还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保证合理做好预算,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立足我院实际进一步提高年度指标值预估准确性。
详见附件2:宕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2.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单位通过自评,形成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3: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我院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以填报目标自评表的形式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自评总分为95.05分,结果为优秀。
详见附件4: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宕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宕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附件3:宕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宕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宕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