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传被告人...”伴随法槌落下,12月1日上午,由宕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权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在宕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县法院院长王晓铭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赵辉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其他员额检察官进行了跟庭评议。

在法庭调查中,赵辉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并进行了举证、质证,随后的法庭辩论环节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权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无异议,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跟庭评议座谈会,组织跟庭人员对本案的出庭质量效果及庭前准备、文书制作等工作进行全面评议。在充分肯定公诉人优秀庭审表现的同时,结合各自的学习心得和工作经历,客观务实的分享了实战经验,剖析了共性问题,研究提出了改进措施。

此次“两长”出席庭审,同堂办案,既是落实“我为群众办事实”的重要举措,又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具体体现,能够有效激发检察队伍活力,提升办案质效,对于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