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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助力追缴1965万元出让金

时间:2024-02-22 15:33:4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宕昌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宕昌县城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宕昌城投公司)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组织召开诉前磋商会,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督促宕昌县税务局依法收缴该公司拖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965万元,切实保护了国家利益。

2023年6月底,宕昌城投公司在宕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以最高应价1965万元竞得宕昌县宗地编号为“2023-E”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规定依法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出让合同》规定,受让人宕昌城投公司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即2023年9月6日前),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职责由自然资源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宕昌县税务局对宕昌城投公司超期未缴费问题有追缴职责,该公司缴费期限届满后经县税务部门督促催收仍未能及时缴清出让金。

2024年2月2日,宕昌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开展的专项调查任务部署,在依法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情况调查核实中发现,宕昌城投公司存在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侵害了国家利益,遂依法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磋商机制,就该问题与宕昌县税务局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向宕昌县税务局送达了宕检行公磋20241号磋商函和磋商意见书,并现场督促宕昌城投公司尽快缴清欠费。2月4日,宕昌城投公司向国家税务总局宕昌县税务局一次性缴清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款1965万元。

   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是检察机关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在依法履职中发现负有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渎职、滥用职权或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是处于危险状态的情形时,在检察机关立案后制发检察建议前,由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就相关事项寻求共识、共同解决问题的机制。宕昌县人民检察院为有效提升监督效果,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将拖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追缴到位,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方式和治理效果,实现法律监督、行政履职和公益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健康有序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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