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宕昌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省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文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的通知》,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召开座谈会,协调建立“检察+文保”即检察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机制,着力加强文物领域检察监督,助力全县文物保护及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地方性立法为引领,以推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为抓手,综合运用各项法律监督措施,凝聚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合力,运用会议磋商、检察建议、公开听证、诉讼履职等方式,围绕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履行不到位;相关单位在推进重点项目事前未征得文物部门同意,涉及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事项不报批或报批不及时;重开发、轻保护,对县域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不力,搞大拆大建,存放危险物品及安全隐患凸显,违规擅自修缮,破坏文物和历史风貌;打击防范涉文物违法犯罪不够有力,甚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开展重点监督并督促纠治,全面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

保护历史文物,就是守护民族的历史记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不仅是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10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和重点予以部署推进。宕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文化思想为指引,主动与行政机关磋商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坚持跟进监督,运用“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圆桌会议+跟踪回访” 的办案模式,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做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力量不缺位、不越位,实现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