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文 件 之 六
宕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宕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 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和省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县十七次党代会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检察机关三年高质量发展规划,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和保障全县工作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378件,其中审查逮捕、起诉案件308件427人、民事监督案件14件、行政监督案件10件、公益诉讼案件46件。最高检设定基层院通报值的13项考核指标全部达标。公益诉讼、检察听证、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成为全市检察机关亮点工作。一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一、切实找准定位,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
积极回应法治建设新需求,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对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从严惩处,批准逮捕44人,提起公诉158人,其中起诉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犯罪112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24人。选派1名院领导赴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党的二十大期间信访接待工作,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全天候畅通,制定院领导包案制度,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6件次,涉检矛盾化解率100%,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主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县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8人,对22名涉嫌犯罪的各类经营主体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对5人依法决定不起诉。制定《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探索完善将企业合规作为不捕不诉、轻缓量刑的重要考量情节,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条件下法益修复考察期制度。举办“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联合工商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4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涉法困难和问题12个,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制定4县(区)检察机关疫情期间办案协作协议,充分运用远程提审、协助讯问(询问)、代为送达、委托取证等方式,着力破解疫情防控期间办案难题,既确保在办案件无超期、不滞留,又大幅度减少办案人员跨区域流动,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全面落实县委、政府疫情防控部署,2名院领导带队承担集中隔离酒店管控任务,累计抽调15名干警参与全县疫情防控流调工作,抽调16名干警参与卡口执勤,成立临时党支部1个,24名干警下沉社区开展核算检测秩序维持工作,驻村帮扶队员坚持在驻村监测点值班值勤,为全县疫情防控大局贡献了检察力量。
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认真贯彻《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强化与监察机关及其它部门在办案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完善案件管辖、审查起诉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抽调2名干警参与市检察院专案组办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2件,依法办理礼县桥头镇原党委书记苏永贪污、受贿案,礼县白关镇黄堡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永昌行贿案等案件,切实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
二、坚持不忘初心,在为民司法中诠释检察情怀
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精细化做好司法为民各项工作,让司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126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结合司法办案,针对生态环保、国财国土、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34份。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73件群众信访案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积极开展普法宣传35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手提袋1200余份,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等涉农刑事犯罪,批准逮捕38人,提起公诉45人。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保护、河湖四乱、农业面源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26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6份,所办改善人居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及时、全面落实县委、政府安排分解的帮扶任务,为狮子乡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建设和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资金8万元,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向因案致贫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发放救助金5万元。
倾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断卡”等专项行动,起诉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24人。注重诉讼内案件矛盾化解,坚持既要“案结”,又要“事了”,更要“人和”,促进刑事和解19件,化解案内矛盾24个。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全年追赃挽损1200余万元,在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办案人分批为60余名群众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帮助、支持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5件,督促立案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件,帮助追讨欠薪18万余元。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批捕12人,不起诉12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1人。坚持未成年人案件一体化办理,开展社会调查10人次,安排亲情会见8次、合适成年人到场12场次,提供法律帮助12人次,针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集中力量编辑法治“微课堂”,联合教育部门制定法治课程计划,全面覆盖全县各中小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法治讲座6场次,发放法治宣传单400余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秉持客观公正,以精准监督践行检察使命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保护社会公益。
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审查起诉平均时长由2021年的35天缩短至23天,办案质效历年来最高。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监督立案和撤案各2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6人次、纠正漏捕1人、漏诉1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坚持证据原则,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6件案件依法存疑不起诉,对确定不构成犯罪的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绝对不起诉,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办理脱管案件1件、判处刑罚交付执行环节纠正违法案件2件、涉财产性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各项刑事检察工作考核评价指标稳中有升,监督效率明显提升。
民事诉讼监督精准务实。持续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在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和支持起诉等方面改进方法、创新机制。坚持有诉必理、有错必纠,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4件,经审查和调查核实,发出纠正审判、执行程序违法检察建议3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促成民事和解1件。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件5件,4件已通过法院调解结案,1件当事人撤诉。对裁判结果正确的4件案件,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行政诉讼监督逐步深化。针对行政机关在交通运输、国财国土等领域不当履职行为,发出行政纠违检察建议10件,促进依法行政。针对一些行政案件“案虽结、事难了”的现象,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化解,促进1件行政争议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案中强化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对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均要求当事人进行经济赔偿,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运用诉前磋商、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成行政公益诉讼在诉前得以解决,做到双赢多赢共赢。
四、筑牢发展根基,以严管厚爱锻造检察队伍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的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8件次,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认真开展纪律作风“十项整治”活动,深入自查自纠,完成178条自查问题的整改,确保纪律作风整治落地见效。强化自我监督,年初签订承诺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组织干警观看《零容忍》《警钟》等廉洁警示教育片,开展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保持全院干警“零违纪”。
着力凝聚干部合力。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积极争取县委关心支持,补齐补强检委会成员、班子成员,选拔80后副检察长1名,班子结构显著优化。2名干警通过遴选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办案力量得到充实。坚持向内挖潜,通过岗位调整、定期轮岗、院领导带头办案等方式,充分调动全院积极性,着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坚持以上率下,严管厚爱,全院上下团结协作、敢于担当的氛围逐步形成,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深化能力素质建设。加大专业化人才培养力度,邀请检察业务专家来院授课,成立年轻干部学习研究小组,组织业务素质提升讲座4次,“公检法律”同堂培训1次,创造条件加速青年干警成长进步。广泛开展岗位练兵,通过支持线上线下网络学习培训、承办重大案件、参加各类业务竞赛活动等方式锻炼干警,利用检答网、中检网等学习平台,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提高干警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
五、主动接受监督,着力保障检察权正确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积极拓展接受监督制约渠道,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活动18人次,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察工作网上档案,实现精细联络、精准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列席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将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更加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和内部监督。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在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听取律师意见66人次,提供律师阅卷160余卷,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记录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7件,努力让“逢问必录”成为常态,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次,评查案件125件,合格率100%。
更加自觉深化检务公开。全面推行检察听证,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88件次,其中检察长主持听证15件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两微一端”推送检察信息3620篇,其中26篇检察宣传信息被市县级媒体全文转发,不断提高检察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宕昌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22年的工作,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短板。一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还不够均衡;二是机械司法现象依然存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还不够充分,距离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四是检察队伍人力不足、结构不优、能力不强,人才断档等问题更加突出。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省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十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夯实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更加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依法履职勇担当,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委“1346”总体工作思路和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主动参与县域社会治理,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为更高水平的宜居、富裕、开放、活力、生态、文化、幸福、平安、正气、宕昌建设提供更实更细更优的检察服务。
三是强化监督求实效,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审判监督,完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重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四是凝心聚力带队伍,夯实履职尽责的检察力量。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突出严管就是厚爱,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检察机关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大会决议,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全面建设幸福美好新宕昌贡献新的力量!